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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 21.甲和乙是邻居,为房屋间的通道占用发生争吵,当甲拉乙到材民委会评理时。乙躺在地上大喊“打死人了!”丙闻声赶来劝开,在乙的要求下把乙搀扶回家。之后,乙告到当地派出所,派出所根据丙“听到喊声赶到,见乙躺在地上”的证词,对甲拘留3天,甲不服,向市公安局申请复议,市公安局经审查认为派出所越权处罚,决定撤销派出所对甲的处罚。半个月之后,甲所在地县公安局认定甲殴打乙致轻微伤害,对甲作出拘留5天的处罚,甲更加不服,再次向市公安局请复议,市公安局审理后认为,县公安局对甲的处罚偏重,作出变更拘留5天为罚款60元的处罚。甲不服,向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材料回答18-22题。 假如甲因纠纷对乙进行了殴打,经公安机关认定属于轻微伤害,在公安机关调解下甲与乙达成协议,那么( )。

A

公安机关对甲可不予处罚

B

甲可将对乙的赔偿折抵罚金

C

公安机关可减轻对甲的行政处罚

D

公安机关可对甲不予拘留,但应处以罚款

正确答案 :A

解析

本题考查治安管理处罚法。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条规定,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给予处罚,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就民事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公安机关调解下甲与乙达成协议,那么应该不予处罚。故本题答案为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