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标尺教师APP
考教师 金标尺
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登录金标尺教师
成功弹窗点击
失败弹窗点击
警告弹窗点击
提示弹窗点击
A
甲与赵某共谋共同杀苏某,但赵某因病没有前往犯罪地点,由甲一人杀死苏某
B
乙在境外购买了毒品、钱某在境外购买了淫秽物品,二人共谋同雇一条走私船回到内地,后被海关查获
C
丙发现某商店失火,立即叫孙某:“现在是趁火打劫的好时机,我们一起去吧”,孙某便和丙一起到失火地点窃取商品后各自回家
D
医生丁为杀害仇人王某,故意将药量加大10倍,护士李某发现后请丁改正,丁说:“那个家伙太坏了,让他死了算了。”李某没再吭声,按丁所开处方用药,导致王某死亡
正确答案 :A B C D
解析
本题考查共同犯罪。
共同犯罪是指两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A项:共同犯罪的成立只需要行为人之间已经形成犯意联络即可,不需要都亲自实施犯罪行为。甲与赵某事先已经共谋杀害苏某,且最后至苏某死亡。因此,甲与赵某成立共犯。B项:乙为了走私毒品,钱某为了走私淫秽物品,二人共谋走私,在走私的范围内有共同犯罪的故意,因此,在走私的范围内成立共犯。C项:共同犯罪中既包括事先通谋的共同犯罪,也包括事中通谋的共同犯罪。C项的情况属于事中通谋的共犯。D项:丁有杀人的直接故意,李某对此明知而默认,并亲自实施了杀人行为,与丁成立共同犯罪。故本题答案为ABCD。
相关试题
民事诉讼法规定,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要先调解。
甲在一起犯罪中系首要分子,因此在该犯罪中甲系主犯。( )
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 )
甲在一起犯罪中系首要分子,因此在该犯罪中甲系主犯。( )
77.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依法实行两审终审制,但也存在适用一审终审的例外情形。下列属于一审终审的案件类型包括( )。
诉讼时效因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而中断,下列哪一情形不能产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 ( )
4. 甲故意伤害乙,致其重伤,昏倒在地,不省人事。甲离开后,丙路过此地。丙见昏倒在地的乙手上戴着一块金表,于是临时起意,顺手将表摘走,该表价值2万余元。对于本案,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
下列关于共同犯罪的表述正确的有( )。
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公务员,因其是以所在国家行政机关的名义作出的,( )。
在一起抢劫案件中,被害人甲由于被告人乙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在被害人甲死亡的情形下,( )无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3. 甲欲购买乙的二手车,并支付给乙订金1万元。后乙反悔,且不归还甲的订金。甲多次索要无果,便邀其好友丙商量,由丙开车放风接应,于某日下午放学之时,将乙7岁的儿子强行带走,并向乙打电话索要订金1万元,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行政案件经过行政复议,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行政诉讼的被告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