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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选题 15.关于监护,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A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父母是第一顺序监护人

B

监护人被指定后,可以擅自变更

C

监护人被人民法院撤销监护人资格后,无需继续履行负担被监护人的义务

D

被监护人的父母担任监护人的,可以通过遗嘱指定监护人

正确答案 :A B C

解析

本题考查监护。
《民法典》第二十八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一)配偶;(二)父母、子女;(三)其他近亲属;(四)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故A项错误。根据《民法典》第三十一条第四款规定,监护人被指定后,不得擅自变更;擅自变更的,不免除被指定的监护人的责任。故B项错误。根据《民法典》第三十七条规定,依法负担被监护人抚养费、赡养费、扶养费的父母、子女、配偶等,被人民法院撤销监护人资格后,应当继续履行负担的义务。故C项错误。故本题答案为ABC。
D项:根据《民法典》第二十九条规定,被监护人的父母担任监护人的,可以通过遗嘱指定监护人。
【注意】本题为选非题,请考生注意题干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