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服

购物车

APP下载

扫码下载金标尺教师APP

回顶部

搜题
APP下载

扫码下载金标尺教师APP

单选题 21. 下列关于行政诉讼举证责任的说法中,错误的是( )。

A

被告不提供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提供证据,视为没有相应证据

B

诉讼过程中,被告不得自行向原告、第三人和证人收集证据

C

原告举证不成立的,免除被告举证责任

D

被告对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

正确答案 :C

解析

【金标尺答案】C。考查法律-行政法。
AD项:《行政诉讼法》第三十四条 被告对作出的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被告不提供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提供证据,视为没有相应证据。但是,被诉行政行为涉及第三人合法权益,第三人提供证据的除外。故AD对。
B项:第三十五条 在诉讼过程中,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不得自行向原告、第三人和证人收集证据。故B对。
C项:第三十七条 原告可以提供证明行政行为违法的证据。原告提供的证据不成立的,不免除被告的举证责任。故C错。
综上,故本题选C。
【金标尺提示】本题为选非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