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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 4.我国的教育实践中,学校对教师的教育处分和决定,以及对学生的处分决定,教师或学生如果不服的,可以通过( )的方式获得救济。

A

诉讼救济

B

教育申诉

C

教育行政复议

D

政府上访

正确答案 :B

解析

【金标尺解析】本题考查教育法律救济的途径。
教育法律救济是指通过一定的程序和途径裁决教育法律纠纷,从而使相对人受到损害的权益获得法律上的补救。在教育领域中主要运用的法律救济方式包括教师申诉制度、学生申诉制度、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赔偿和民事诉讼。其中,学校对教师的教育处分和决定,以及对学生的处分决定,教师或学生如果不服的可以申请教师申诉或学生申诉。但不可以直接通过教育行政复议的方式获得救济,因为内部行政行为不能申请行政复议。故B项正确,C项错误。
A项:诉讼救济也叫司法救济,是指相对人就特定的侵权行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对纠纷作出公正裁决,为相对人提供救济。这一渠道在实际使用中频率较低。本题为单项选择题,应选择最佳选项,A项排除。
D项不属于救济途径。
故本题答案为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