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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选题 某职高班主任刘老师班上的学生李某,因交朋友不当参与了聚众斗殴案,被公安局拘留,刘老师将这件事写成了一篇通讯报道,文中采用李某的真实姓名详细描述他走上犯罪道路的经过,并在当地的晚报上发表。刘老师的文章( )。

A

能够体现报道内容的真实性,能更好地发挥对未成年学生的教育作用

B

表现了教师的社会责任感,通过社会热点问题引起大家对教育的思考

C

违反了法律要求的报道未成年人的犯罪案件不得披露该未成年人的姓名的规定

D

侵犯了未成年人的隐私权

E

体现了教师时刻关注学生

正确答案 :C D

解析

本题考查教育法条——《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三十九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披露未成年人的个人隐私。对未成年人的信件、日记、电子邮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隐匿、毁弃;除因追查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依法进行检查,或者对无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的信件、日记、电子邮件由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代为开拆、查阅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开拆、查阅。《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八条: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新闻报道、影视节目、公开出版物、网络等不得披露该未成年人的姓名、住所、照片、图像以及可能推断出该未成年人的资料。题干中“刘老师将这件事写成了一篇通讯报道,文中采用李某的真实姓名详细描述他走上犯罪道路的经过,并在当地的晚报上发表”侵犯了李某的隐私权、违反了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新闻报道不得披露该未成年人的姓名、住所、照片、图像以及可能推断出该未成年人的资料。故C、D两项说法正确。
A、B、E项:均为干扰选项,不符合题意,故排除。
故本题答案为C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