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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选题 56. A市某县土地管理局以刘某非法占地建住宅为由,责令其限期拆除建筑,退还所占土地。刘某不服,申请行政复议。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A

复议机关只能为A市土地管理局

B

若刘某撤回复议申请,则无权再提起行政诉讼

C

刘某有权委托代理人代为参加复议

D

若复议机关维持了某县土地管理局的决定,刘某逾期不履行的,某县土地管理局可以自行强制执行

正确答案 :A B D

解析

【事考帮答案】ABD。考查法律-行政法。
A项:《行政复议法》第十二条第一款 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由申请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因此,刘某提起行政复议,复议机关既可以是A市土地管理局,也可以是某县政府。故A错。
B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第五十八条 法律、法规未规定行政复议为提起行政诉讼必经程序,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后,又经复议机关同意撤回复议申请,在法定起诉期限内对原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立案。故B错。
C项:《行政复议法》第十条第五款 申请人、第三人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参加行政复议。故C对。
D项:《行政强制法》第五十三条 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决定的,没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可以自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依照本章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可知,没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只能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土地管理法》并没有赋予土地管理部门强制执行权。故D错。
综上,故本题选AB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