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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选题 10.下列哪些情形不负刑事责任( )。

A

失去辨认能力的精神病人杀人

B

醉酒的人强奸妇女

C

15周岁的少年持刀抢劫

D

因意外事件致人死亡

正确答案 :A D

解析

【金标尺答案】AD。本题考查刑法。 《刑法》第十八条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失去辨认能力的精神病人不能辨认自己的行为,因此,对于其杀人行为不负刑事责任,A项符合题意。意外事件,是指行为在客观上虽然造成了损害结果,但不是出于行为人的故意或者过失,而是不能预见的原因所引起的。因此,因意外事件致人死亡不负刑事责任,D项符合题意。故本题答案为AD。 B项:《刑法》第十八条规定,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因此,醉酒的人强奸妇女,应当负刑事责任。 C项:《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因此,15周岁的少年持刀抢劫应当负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