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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 44.根据教育相关法律规定,下列不属于教师权利的是(  )。

A

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

B

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的品行和学业成绩

C

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

D

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期的带薪休假

正确答案 :C

解析

【金标尺答案】C
【金标尺解析】本题考查教育法律法规—教师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2009年修正)》第七条规定:“教师享有下列权利:(一)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二)从事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的学术团体,在学术活动中充分发表意见;(三)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的品行和学业成绩;(四)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期的带薪休假;(五)对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六)参加进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训。”该法第八条第(五)项规定,教师应当履行“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的义务。C项不属于教师的权利。C项符合题意。
A、B、D三项:均属于教师的权利。不符合题意,故排除。
本题为选非题,故本题答案为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