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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教师 金标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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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因不可抗力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
B
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
C
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
D
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
E
教育成效不佳的
正确答案 :B C D
解析
本题考查教育法条——教师法中法律责任部分的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八章第三十七条规定: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所在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者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一)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二)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三)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教师有前款第(二)项、第(三)项所列情形之一,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故B、C、D三项符合题意。
A、E项:均为干扰选项,不符合题意,故排除。
故本题答案为BC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