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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 甲出资100万、乙出资200万、丙出资400万作为股东,共同成立了丁有限责任公司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

甲以600万出资额为限对丁公司承担责任

B

乙以500万出资额为限对丁公司承担责任

C

丙以300万出资额为限对丁公司承担责任

D

丁以700万全部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正确答案 :D

解析

【事考帮答案】D。考查法律-民法。《公司法》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本题中,丁为有限责任公司,即甲、乙、丙均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而丁应以其全部财产(700万)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故本题选D。 【本题已经审核无误,答案解析无误,请仔细阅读题目和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