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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教师 金标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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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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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答案 :对
解析
本题考查法理学。
尽管世界各国的历史条件不同,但是法的产生都有一般规律可循。概括而言,法产生的一般规律有如下几个方面:法的产生是社会基本矛盾发展的必然结果;法的产生经历了一个长期渐进的发展过程;法的产生经历了一个由习惯到习惯法再到成文法的长期发展过程;法的产生经历了与道德、宗教等社会规范从融合到分离的过程。
故本题说法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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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的社会作用大体上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法律维护阶级统治的作用;二是调整统治阶级内部关系的作用。( )
道德与法律都是社会规范最主要的存在形式,在一定意义上许多法律义务就是道德义务。
法的效力包括对人的效力和时间效力两个方面。( )
在我国,凡是国家机关制定的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法律文件,一经公布施行就在我国全部领域内发生效力。
法的渊源是区分法与其他社会规范的一个重要标志。( )
法律对社会关系的调整是通过强制和惩罚来实现的。( )
法律的作用比道德大。( )
民族自治县人大有权制定自治条例。( )
道德与法律都是社会规范最主要的存在形式,在一定意义上许多法律义务就是道德义务。
判例在当代中国的任何地方都没有法律约束力。
我国法律的效力范围采用的原则是( )。
法的普遍性是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