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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 27.甲某计划在深夜对某小区进行入室盗窃,已经准备好作案工具。正准备实施犯罪时,他突然想到如果自己被抓住后家里的孩子无人照顾,于是放弃了作案,甲某的行为属于( )。

A

犯罪预备

B

犯罪中止

C

犯罪未遂

D

犯罪既遂

正确答案 :B

解析

【事考帮答案】B。考查法律-刑法。《刑法》第二十四条 【犯罪中止】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
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本题中,甲某自动放弃犯罪,属于准备阶段的犯罪中止。故本题选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