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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断题 4.甲将乙拘禁在宾馆20楼,声称只要乙还债就放人。乙无力还债,深夜跳楼身亡。甲的行为不成立非法拘禁罪的结果加重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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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答案 :

解析

【答案】正确。金标尺解析:犯非法拘禁罪,致人重伤、死亡的,成立非法拘禁罪的结果加重犯。换言之,只有非法拘禁行为与被害人重伤、死亡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才能将被害人重伤、死亡结果归属于行为人的非法拘禁行为,才可能成立非法拘禁罪的结果加重犯。甲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了乙,即实施了非法拘禁行为;但是乙自己跳楼自杀,属于乙自担风险的情形,其死亡与甲的非法拘禁行为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故甲的行为不成立非法拘禁罪的结果加重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