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服

购物车

APP下载

扫码下载金标尺教师APP

回顶部

搜题
APP下载

扫码下载金标尺教师APP

单选题 甲、乙两公司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约定乙公司向甲公司供应货物,但乙公司未能按期交货,甲公司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在诉讼过程中,乙公司提出反诉,称甲公司尚欠其一笔交易的货款未付,请求甲公司支付该笔货款,法院经审查,认为乙公司的反诉请求与本诉请求之间不存在牵连关系,故裁定不予受理乙公司的反诉。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

法院裁定不予受理乙公司反诉的理由错误

B

乙公司在反诉前必须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C

乙公司应当另行起诉甲公司支付货款

D

乙公司可以就该反诉请求向法院申请再审

正确答案 :A

解析

法律常识。
反诉是指在正在进行的诉讼中,本诉的被告以本诉的原告为被告提起的诉讼。反诉要求反诉请求与本诉请求有牵连。本题中,本诉原告(甲公司)要求本诉被告(乙公司)给付买卖标的物,而本诉被告(乙公司)向本诉原告(甲公司)主张支付之前的货款,由于此二者之间都是基于同一个法律关系——原告与被告之间的买卖关系,因此,乙公司的反诉请求与本诉请求之间存在牵连关系,法院裁定不予受理乙公司反诉的理由错误。故本题答案为A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