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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教师 金标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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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张某购买零食和学习用品的行为是无效的民事行为,其父亲作为监护人,无需赔偿
B
张某购买零食和学习用品的行为是合法有效的民事行为,其父亲作为监护人,应当付款
C
张某购买零食和学习用品的行为是无效的民事行为,其父亲作为监护人,应当赔偿
D
张某购买零食和学习用品的行为是合法有效的民事行为,应当由其自己付款,不应当由其父亲付款
正确答案 :B
解析
【金标尺答案】B。考查法律-民法。《民法典》第十九条 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张某11周岁,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他购买零食和学习用品属于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可以独立实施。因此,张某父亲作为其监护人,应当付款。故本题选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