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标尺教师APP
考教师 金标尺
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登录金标尺教师
A
A.法律事实
B
B.损害结果
C
C.权利变更
D
D.侵权发生
正确答案 :A
解析
【金标尺解析】本题考查教育法律关系。
法律事实,是依法能够引起法律关系产生、变更、消灭的客观情况。法律事实的一个主要特征,它必须符合法律规范逻辑结构中假定的情况。只有当这种假定的情况在现实生活中出现,人们才有可能依据法律规范使法律关系得以产生、变更和消灭。如结婚产生夫妻间权利和义务关系,结婚即为法律事实;死亡引起婚姻法律关系的消亡、继承法律关系的产生,死亡即为法律事实。故A项正确。
B、C、D三项:均为干扰项。与题干不符,排除。
故本题答案为A。
相关试题
7.教育法律关系的主体是( )。
6.下列关系中,只存在隶属型教育法律关系的是( )。
2.在教师聘任法律关系中,受聘教师具体享有哪些权利,履行哪些义务是法律固定的,与之对应,聘任者具体享有哪些权利,履行哪些义务也是固定的。依据教育法律关系主体是否完全特定化,这种教育法律关系的类型是( )。
3.教育法律关系是一种( )关系,也是一种法律关系。
1.教育法律关系中两个最重要的主体是( )。
8.与道德和宗教相比较,现代法律以什么为本位?( )
10.下列可以成为教育法律关系的客体的有( )。
4.教育法律关系是一种( )。
9.教育法律权利是指教育法律关系的主体依法享有的某种利益,通常有行为权、( )、请求权三种表现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