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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答题 三、简答题(本大题共4小题。每小题10分,共40分。根据材料中所给内容,回答相应的问题,并把答案写在答题纸上,写在试卷上不给分) 26.试论个体身心发展的一般规律及对教育的要求。

解析

个体身心发展的规律有:顺序性、阶段性、不平衡性、互补性、和个别差异性。 (1)个体身心发展的顺序性决定了教育活动必须根据身心发展的这一特点循序渐进地进行。无论是知识、技能的提高还是思想品德的发展,都应由浅入深、由简到繁、由易到难、由少到多、有具体到抽象,循序渐进。 (2)个体身心发展的阶段性决定了教育工作必须根据不同年龄阶段的特点分阶段进行。 (3)个体身心发展的补品更行要求教育要抓住发展关键期或最佳期。 (4)互补性反应了个体身心发展个组成部分的相互关系,它首先指集体某一方面的技能受损甚至缺失后,可通过其他方面的超长发展来得到部分的补偿。 (5)人的发展的差异性要求教育必须坚持应才施教的原则,即根据一定的教育目标,根据受教育者的个别差异和具体特点,采取不同的教育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