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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 甲和乙共同出资购买了一间房并出租给丙,租房期间甲欲转让自己的份额,乙和丙均表示愿意购买,应(    )

A

在同等条件下由乙优先购买

B

在同等条件下由丙优先购买

C

在同等条件下由甲决定卖给谁

D

在同等条件下由乙,丙共同购买。

正确答案 :A

解析

本题考查民法。 《民法典》第三百零五条规定,按份共有人可以转让其享有的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份额。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的权利。第七百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但是,房屋按份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或者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的除外。共有人是基于物权而产生的优先权,而承租人是基于债权而产生的优先权。物权优先于一般债权,所以共有人的优先购买权要优先于承租人。所以在同等条件下由乙优先购买。故本题答案为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