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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 16.一日,甲去某商圈逛街,返回时正赶上下班高峰期,甲挤上一辆公共汽车,由于车上人多,非常拥挤、甲只好站在公共汽车门口的踏板上。身体紧贴着公共汽车的车门。车快到站尚未完全停稳时,门便打开了,甲赶紧抓紧站在?上方向一往乘客乙的方衣服,才幸免被甩出车外,但甲手里拿着的刚买来价值300余元的加湿器却摔出了车外,严重损坏,乘客乙的衣服也被甲拽破。乙肩上背着的价值4000余元的相机也溜下肩来摔坏了。于是乙要甲赔偿衣服和照相机的损失,甲不同意,认为自己和乙所受损失是司机违反规章,没等汽车停稳,过早打开车门造成的,因此应由司机负责赔偿、司机则认为是甲造成的损害,应由甲负责。 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A

甲的损失虽然是有自已没拿住东西造成的,但不应当由甲自己负责

B

司机是公共汽车公司的员工,其违反规章,过早打开车门的行为属于职务行为

C

乙的损失是由甲拽其衣服所致,因此应由甲负责赔偿责任

D

甲和乙的损失应由负责汽车公司承担

正确答案 :C

解析

本题考查法律责任。 《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司机是公共汽车公司的员工,其违反规章,过早打开车门的行为属于职务行为,应当由汽车公司承担侵权责任,因此,甲和乙的损失应由负责汽车公司承担。故C项说法符合题意,A、B、D项说法不符合题意。 【注意】本题为选非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