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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下半年广东潮州饶平县教育系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教师105人
招聘人数:105人
报名时间:2024年9月18日9:00至9月24日17:30
报名确认:2024年9月29日9:00至9月30日16:00
打印准考证:2024年10月11日至12日
笔试时间:2024年10月中旬举行
笔试内容: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教育知识和素养
面试形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教师队伍建设,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301号)规定及省市相关文件精神,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县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0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本次共有饶平县教育局属下事业单位饶平县中心幼儿园等19所学校参加招聘,招聘单位简介详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
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大专或以上学历须为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学历),年龄18至35周岁(即1988年9月18日至2006年9月17日期间出生)。
(一)报考人员须于面试资格复审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二)在境内就读的2024届中外合作办学毕业生(非在职)须于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三、招聘岗位
(一)岗位职责、类别、等级、数量
具体岗位条件及要求详见《饶平县教育系统2024年下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2)。
(二)岗位条件
1.具备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公开招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新时代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
(7)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2.下列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公开招聘:
(1)受过刑事处罚;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饶平县辖区内中小学校(幼儿园)在编在职(岗)(含试用期)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按事业单位性质列编,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五、报考程序
(一)报名
本次招聘实行网络报名。应聘人员请于2024年9月18日9:00至9月24日17:30登录“饶平县教育系统2024年下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系统”(https://www.qgsydw.com/xxywzlzt/bmzt/757)以下简称“招聘系统”报名。
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岗位组)报名。报名事宜详见《报考指南》(附件3)。咨询电话:0768-7506252。
(二)报名确认
应聘人员请于2024年9月29日9:00至9月30日16:00登录招聘系统确认是否参加笔试。
(三)打印准考证
报名成功的应聘人员请于2024年10月11日至12日登陆招聘系统打印准考证。
六、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笔试和面试成绩满分各为100分,笔试和面试单科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均为60分。
(一)笔试
笔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教育知识和素养。应聘人员须按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和其他要求参加笔试。
笔试于2024年10月中旬举行,具体时间将在饶平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raoping.gov.cn/)另行公告。
(二)笔试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将在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通过招聘系统统一公布,应聘人员登录系统查询本人笔试成绩及岗位排名。考生对自己的笔试分数有疑问的,可以在分数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填写《考生查分登记表》,送饶平县教育局申请查分。每个考生只能申请查分一次。
(三)面试
1.入围面试人员。在笔试成绩合格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每个岗位(岗位组)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笔试合格人数未达到上述比例的,将全部笔试合格人员确定为入围面试人员。
2.资格复审。面试前,事业单位或者其主管部门对入围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
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并书面告知相关事由。入围面试人员因不符合招聘条件被取消面试资格的,事业单位或者其主管部门应当在同一岗位(岗位组)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3。面试组织。面试组织单位将以适当方式通知入围面试人员参加面试,并在相关门户网站公布面试时间、地点等有关事宜。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对报考人员的基本素养、适应岗位的专业素质及潜能等进行综合测评。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面试结束后当场向考生公布面试成绩。
参加面试的人员必须持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原件及笔试准考证参加面试,复印件及其它证件无效。
(四)考试综合成绩
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考试综合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三位。若同一岗位(岗位组)考生综合成绩相同,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考试综合成绩将于面试后10个工作日内,在饶平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raoping.gov.cn/)公布。
七、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与招聘岗位数量等额的体检人员,并按规定组织体检。体检工作要求和程序、工作纪律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标准按《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体检工作由饶平县教育局组织实施,体检人员名单、体检结果另行通知。
(二)考察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人选,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有关要求组织实施。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要求,重点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审核,严防假年龄、假学历、假履历。
八、公示和聘用
(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其中报考岗位组(包括2个以上不同的具体岗位)的应聘人员,按照其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在所报考岗位组中选择一个具体岗位(不得挑选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确定为该岗位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饶平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二)获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试用期按国家和广东省的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规定办理转正定级,执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享受所聘用岗位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获聘人员须在通知期限内到饶平县教育局领取介绍信,并在规定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报到,逾期作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处理。
(四)获聘人员必须在聘用单位工作满5年后,方可申请县内工作调动;工作满8年后,方可申请调离本县。
(五)对弃聘或不服从分配的人员,3年内不得参加饶平县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九、递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饶平县教育局可以在7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一)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二)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三)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四)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递补人选应当从同一岗位(岗位组)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照招聘公告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
递补工作原则上在本次招聘周期内完成。
十、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及具体招聘条件提及的“以上”均包含本级数。
(二)本次招聘如有涉嫌违纪违规的,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本次招聘不指定考核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核辅导培训。
(三)凡弄虚作假或报考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岗位组)取得聘用资格者,或在考试、体检或者考核过程中作弊的,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且3年内不得参加饶平县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本次公开招聘由饶平县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饶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本次招聘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管理。
(五)本公告没有明确事项的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301号)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的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六)联系方式
招聘咨询电话:0768-7506252
监督投诉电话:0768-7502153
附件:
▶原文公告:
*以上信息由饶平县政府网权威发布
由金标尺教师团队整理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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